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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诉书
1 、投诉人应通过互联网络提交投诉书(包括投诉书传送格式封面)及其可以电子文本传送的附件。
完成 Word 格式的 投诉书 (Form C-K) , 幷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交至中心电子信箱 keyword@hkiac.org 。
2 、投诉人应同时以邮政专递方式将已经签署的投诉书正本(包括所有附件)一式一份及副本(包括所有附件)一式两份(一人专家组) / 一式四份(三人专家组)提交至: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地址: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二座 38 楼
电话 : (852) 2525 2381
传真 : (852) 2524 2171
3 、在向中心提交投诉书的同时,投诉人应依照 《程序规则》 的规定,将投诉书(包括投诉书传送格式封面及所有附件)副本发送或传送给被投诉人,如果被投诉人指定了通讯方式,便应按照其指定的方式发送或传送;如果被投诉人没有这种指定时,便应通过传真方式传送幷经确认,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发送,邮资预付幷索取收据,或通过网络以电子形式传送,幷保存传送记录。
4 、在向中心提交投诉书的同时,投诉人应将投诉书(包括投诉书传送格式封面)副本发送或传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及相应的 通用网址 注册服务机构和 / 或注册代理机构。
5 、如适用,按 《程序规则》 第 23 条的规定向中心缴纳通用网址争议解决程序所需费用。
6 、投诉人在准备提交投诉书时,可查阅下列文件: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 争议解决办法》(《 解决办法 》)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 争议解决办法 > 程序 规则》( 《 程序规则 》 )
如欲查询有关投诉事宜,可发电子邮件至 keyword@hkiac.org 或直接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