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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答辩书
1、 被投诉人应通过互联网络提交答辩书及其可以电子文本传送的附件。
完成 Word 格式的 答辩书 (Form R-K) , 幷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交至中心电子信箱 keyword@hkiac.org 。
2 、被投诉人应同时以邮政专递方式将已经签署的答辩书正本(包括所有附件)一式一份及副本(包括所有附件)一式两份(一人专家组) / 一式四份(三人专家组)提交至: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地址: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二座 38 楼
电话 : (852) 2525 2381
传真 : (852) 2524 2171
3 、被投诉人在向中心提交答辩书的同时,应依照《程序规则》的规定,将答辩书副本(包括所有附件)发送或传送投诉人,如果投诉人指定了通讯方式,便应按照其指定的方式发送或传送;如果投诉人没有这种指定,便应通过传真方式传送幷经确认,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发送,邮资预付幷索取收据,或通过网络以电子形式传送,幷保存传送记录。
4 、按《程序规则》费用表的规定向中心缴纳 通用网址 争议解决程序所需费用。
5 、被投诉人在准备提交答辩书时,可查阅下列文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 争议解决办法》(《 解决办法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通用网址 争议解决办法 > 补充规则》(《 程序规则 》)
如欲查询有关答辩事宜,可发电子邮件至 keyword@hkiac.org 或直接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