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網址爭議解決程序流程表
第一階段
您可根據以下條件決定爭議是否適合仲裁:
如果您認為現域名持有人所持有的註冊 通用網址與您享有權益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相同或混淆性相似;而且,
您認為現域名持有人對爭議 通用網址 不享有權利或合法利益;而且,
仲裁中心在收到裁決的三天內將之送交當事人。裁決後的七天內,專家組/當事人可更改修正裁決的錯誤。
第二階段
填寫表格C-K提出申訴及繳交相關費用。
第三階段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會審核表格C-K,以判定:
(程序開始日期)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將行政程序開始通知及投訴書發送給被投訴人。
第五階段
被投訴人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交表格R-K。
第六階段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委任專家。
第七階段
專家組作出裁決。
第八階段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網站刊登裁決並通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