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調解概況
引言調解是一個自願、非約束性私下解決爭議的程序,其中由一位中立人士 - 調解員協助雙方達成協商的協議。調解員無權強行要求解決爭議,其作用是打破僵局,鼓勵當事各方友好和解。商事爭議中,僵局的產生往往不是因對對方的誠信缺乏信任,就是因對爭議的事實或對爭議提交法院解決結果的看法真誠地各執一詞。調解員就像穿梭外交家那樣為當事人聯絡溝通,消除情緒化的成份,使當事人將焦點集中在潛在的目標上。他∕她會鼓勵雙方自行達成共識而非向其施行協議。數據証實調解是解決棘手爭議的非常有效的管理辦法。調解的過程中,當事人可重新學習溝通的基礎,從而解決未來的爭議。這對調解家事爭議尤其重要,因在家事爭議中常存各樣有待解決的事情,包括子女的監護權等等。 調解的好處
香港調解會香港調解會於1994年成立,隸屬於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旨在推廣以調解方式解決紛爭。香港調解會主要由4個調解組組成,分別是商業調解組、建築調解組、綜合調解組以及家事調解組,目的在於為各私營和公立機構提供不同的調解講座及活動。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調解員認可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調解員認可委員會的職責包括審核所有一般調解員、家事調解員、家事調解指導員以及調解課程的申請,務求確保調解員的專業水平及調解課程的素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