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委员会

委任委员会

委任委员会主要执行以下职能:(1)委任仲裁员、紧急仲裁员或调解员;(2)决定仲裁员人数;(3)核定仲裁费用;以及(4)审查加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录和仲裁员名册的申请。委任委员会的工作受理事会的监督。

姓名职位外部职位
Thomas Walsh主席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Douglas CLARK委员泰德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Sheila AHUJA委员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Chungang DONG委员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Byung-Woo IM委员金·张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Queenie LAU委员天博大律师事务所 大律师
Chie NAKAHARA委员西村朝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Robert C. TANG GBM, SBS, KC, SC, JP委员仲裁员, 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Wenying WANG委员独立仲裁员
Karl Hennessee委员空中客车公司 副总裁及副总法律顾问
Thomas Lee委员履德大律师事务所 大律师
David W. RIVKIN当然委员(HKIAC主席)独立仲裁员,Arbitration Chambers
Rimsky YUEN GBM, SC, JP当然委员(HKIAC主席)天博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HKIAC不能指定其委任委员会的某一现任成员作为任何仲裁案件中的仲裁员,但可以确认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对现任成员作为仲裁员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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